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细则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与实名认证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新出联[2007]5号)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制定本细则,对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注册、提示、收益、计时、验证和查询6大问题26项指标,明确具体达标要求。 | |||
类别 | 项目 | 指标 | 达标要求 |
注册 | 中国公民身份信息 | 1.填写 | 未填写,纳入防沉迷 |
2.中国公民身份证总位数 | 非15位或18位,纳入防沉迷 | ||
3.年龄(精确度“日”) | 低于18周岁,纳入防沉迷或禁止注册为用户 | ||
4.年龄转换(精确度“日”) | 当满18周岁时,提交公安验证 | ||
5.地区码(精确度“省级”) | 不在省级行政区内,纳入防沉迷 | ||
提示 | 1-3小时提示 | 6.3小时内(不含3小时)提示信息 | 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 |
7.3小时内(不含3小时)提示频率 | 1次/小时 | ||
8.满3小时提示信息 | 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3小时,请您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 | ||
4-5小时提示 | 9.4-5小时提示信息 | 您已经进入疲劳游戏时间,您的游戏收益将降为正常值的50%,为了您的健康,请尽快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合理安排学习生活 | |
10.4-5小时提示频率 | 1次/30分钟 | ||
5小时后提示 | 11.满5小时后提示信息 | 您已进入不健康游戏时间,为了您的健康,请您立即下线休息。如不下线,您的身体将受到损害,您的收益已降为零,直到您的累计下线时间满5小时后,才能恢复正常。 | |
12.满5小时后提示频率 | 1次/15分钟 | ||
收益 | 0-3小时收益 | 13.0-3小时收益 | 正常收益 |
4-5小时收益 | 14.4-5小时收益 | 降为正常收益的50% | |
5小时后收益 | 15.满5小时后收益 | 降为0 | |
计时 | 在线计时 | 16.在线计时起始点 | 一个身份证注册的某个游戏的所有账号之一登入该游戏时为在线计时起始点 |
17.在线时间累计 | 一个身份证注册的某个游戏的所有账号在线时间要累计 | ||
下线计时 | 18.下线计时起始点 | 一个身份证注册的某个游戏的所有账号退出该游戏时为下线计时起点 | |
19.下线时间累计 | 一个身份证注册的某个游戏的所有账号均下线时下线时间累计 | ||
计时清零 | 20.在线时间清零 | 下线时间累计满5小时,在线时间清零 | |
在线时间 | 21.下线时间清零 | 下线时间累计满5小时,下线时间清零 | |
验证 | 成年人身份信息验证 | 22.按时对新注册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 老用户的身份信息验证工作需在实名认证工作正式开始后半年内完成;对新注册成年人用户身份信息,自注册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验证 |
23.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 | 不纳入防沉迷系统 | ||
24.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 | 1个月内完成核实,如确为未成年人,将其纳入防沉迷系统 | ||
查询 | 家长查询本人身份信息在某款游戏中是否被注册(家长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 25.核实家长身份后,根据家长提供需查询的身份信息,查询其使用情况 | 将查询及处理结果反馈给家长,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如家长需要,应提供书面答复 |
家长查询未成年子女是否在某款游戏中注册(家长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 26.核实家长身份后,根据家长提供需查询的身份信息,查询其使用情况 | 将查询及处理结果反馈给家长,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如家长需要,应提供书面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