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向日葵-五原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证明商标通过中国商标局审查,迎来新发展。
近日从国家商标局传来喜讯,五原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的第16001557号“五原向日葵”商标初审通过审查,即将注册成功。
据了解,该商标为五原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的证明商标,将被指定使用在向日葵商品上。
符合“五原向日葵”证明商标使用条件和手续的五原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员,均可申请使用该商标。
五原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河套平原腹地,隶属巴彦淖尔市,东与草原钢城包头相邻,西和煤都乌海相接,南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相望,北依阴山山脉。五原县总面积2492平方公里,辖7个镇,117个行政村,总人口30万人,隆兴昌镇为县城所在地。古郡五原有史2400多年,战国时属赵国九原郡西部地,汉武帝元朔二年设五原郡。近代史上,冯玉祥将军举行"五原誓师",彪炳史册;傅作义将军发动"五原战役",闻名。
五原县有丰富的土地、水、光热资源、电力资源,处在煤炭、天然气、铜、铁、硅石、石灰石等多种矿产资源富集区的包围圈之中。县土地总面积374万亩,其中可耕地164.5万亩,熟耕地130.98万亩,可该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待开发荒地100万亩,果园地4.17万亩,林地18万亩,草地30万亩。农业人口21.4万人,人均耕地面积6.12亩。
2012年完成农业总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