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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food-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证明商标通过中国商标局审查,迎来新市场。

近日从国家商标局传来喜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的第17637076号“Greenfood”商标初审通过审查,即将注册成功。


据了解,该商标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的证明商标,将被指定使用在茶;酱油;醋;豆酱;调味酱;豆豉;食用淀粉;谷粉制食品;食盐;藕粉;面包;饼干;月饼;煎饼;糕点;味精;方便面;饺子;包子;馒头;粽子;大米花;锅巴;米果;米花糖;鱼露;米粉;虾油;辣椒;辣椒油;调味品;速冻玉米;玉米粉;米;去壳燕麦;谷粉;肉豆蔻;姜黄;桂皮;茴香子;八角;大茴香;蜂蜜;面粉;白糖;方糖;番茄酱;加奶可可饮料;冰淇淋;冰棍;冰糕;食用冰商品上。

符合“Greenfood”证明商标使用条件和手续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员,均可申请使用该商标。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1990年开始筹备并积极开展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3年,加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

组织和促进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开发,保护和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质量,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受农业部委托,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的政策、法规及规划,组织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专职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审查、批准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委托和协调地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环境及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科研、技术推广、培训、宣传、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无污染、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和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严格防范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污染,确保环境和产品安全。

绿色食品标准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为基础,参照发达国家标准制定,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品质特征。它包括绿色食品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共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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