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区别
《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都属于马德里体系的组成部分,马德里国际注册便是指在这两者的约束下进行的注册。两者的所有成员共同组成了马德里联盟。
虽然两者有这么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两个条约还是存在了一定的区别:
1、根据《议定书》,申请人可以依据基础注册或者基础申请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而根据《协定》,申请人只能根据基础注册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凯迈乐软件+著作权登记网(http://www.kaimaile.com /)2、根据《议定书》,缔约方的主管局驳回商标的期限可以是12个月,也可以通过申明延长到18个月,而根据《协定》,缔约方的主管局驳回的期限仅为12个月;
3、根据《议定书》,在国际注册商标遭受了“中心打击”后,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而《协定》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救济措施;
4、根据《议定书》,缔约方的主管局可以收取单独规费取代补充注册费和附加注册费,该规费可以高于《协定》规定的规费标准;
5、根据《议定书》,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法语、英语和西班牙语进行申请,而《协定》只可以选择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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